
空運提單的正本一式三份,每份都印有背面條款,其中一份交發(fā)貨人,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的依據(jù);第二份由承運人留存,作為記賬憑證;最后一份隨貨同行,在貨物到達(dá)目的地,交付給收貨人時作為核收貨物的依據(jù)。

空運提單同時可作為保險證書,如果承運人承辦保險或發(fā)貨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,則空運提單也可用來作為保險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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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09-03 15:30:36訪問:307作者: